2019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9-08-01      来源:兰陵房产网   浏览次数:2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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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教基字〔2019〕16 号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 年 7 月 13 日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 2019 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山东省教育厅、临沂市教育局和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宗旨,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方式,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网站公告、张贴招生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四)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五)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临沂市教育局招生意见和我县实际,拟在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卞庄街道第一小学、卞庄街道第二小学、卞庄街道第五小学、泉山实验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三中学、第八中学、第九中学、卞庄街道第二中学)入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适龄儿童,需登录“兰陵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入学。其他学校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使用入学服务平台。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收具有兰陵县户籍且年满 6 周岁(2013 年 8 月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 城区小学入学办法:

(1)报名条件: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①年满 6 周岁(2013年8 月 31 日前出生);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陵县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

住。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②父母至少一方在兰陵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时间截至 2019 年7月底。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从业证明:兰陵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兰陵城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陵城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去学校现场审核确认时,材料应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2019 年兰陵县城区新生入学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6),实际材料与网上信息不符、材料造假者,学校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3)工作流程: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在 8 月 1 日至 5 日登陆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公众登陆地址:http://218.29.54.58:905/)→进入“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进入“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校→县相关部门比对审查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核实→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县教体局复查审核,向符合条件的发放县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七个批次依次录取。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 2019 年 8 月 31 日)。房产用途(性质)须


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陵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 乡镇小学入学办法:

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入学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组织下,

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以适龄儿童的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坚持就近原则入学。入学报名条件、所需材料及报名时间等参照城区小学入学办法执行。

(二)初中入学工作

初中七年级招收具有兰陵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  城区初中入学办法:

(1)报名条件: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①小学学段正常毕业且学籍正常;②具有兰陵县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②父母至少一方在兰陵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③小学学段正常毕业且学籍正常。

兰陵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其工作流程与所需材料与“城区小学入学办法”相同(进入“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后需进入“初中七年级报名”入口)。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

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七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入学部分第 1 款第(4)项执行。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先后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2. 乡镇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入学

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农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

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

(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1.  贫困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 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留守儿童辍学。

3.  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分类安置:特校入学、就便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录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及县委实施的“归雁工程”中回乡创新创业的人士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五)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 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拟转入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提交材料参照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办法中的报名条

件)]→县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要确保起始年级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到 2020 年要全部消除大班额。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入户调查等方式,认真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县教体局进行全面的监督核查,在招生过程中对每学校至少核查一次,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县里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严肃招生纪律。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县里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县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日咨询电话:5123176,5230831。

附件:1.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   2019 年兰陵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3.   2019 年兰陵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划示意图

4.   2019 年兰陵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划示意图

5.   兰陵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6.   2019 年兰陵县城区新生入学材料明细表

7.  2019 年城区学校入学申请入户调查住所方位明晰表

附件 1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7 月下旬

面向社会发布 2019 年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

案。

7 月下旬-8 月 5 日

1.面向社会开放城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适龄儿童登

陆平台报名申报学校,登陆地址: http://218.29.54.58:905/

2.农村中小学校组织报名。

8 月 6 日-8 月 8 日

1.学校汇总、审核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

1.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

记表》,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8 月 9 日-15 日

2.城区未使用招生入学平台的学校现场报名;城区无法网络报名

的学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服务区学校现场报名;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

4.县教体局到城区中小学招生学校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及学位情

况。

8 月 16 日-22 日

1.各中小学汇总招生情况,上报新生招生名单;

2.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3.各中小学公示新生名单,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8 月 23 日-25 日

各中小学新生报到。

附件 2

2019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及其分校(兰陵七小):中兴路和泉山路南段以东,滨河西路、惠民路和文化路南段以西,新华路东段和顺河路以南,泇代路以北的城区片(实验小学本部因 2018 年化解大

班额,现已没有学位,实验小学及其分校一年级新生全部到其分校兰陵七小就读)。

2、第二实验小学:滨河东路以东,文峰路和育才路南段以西,玉泉路和金盾路以南,兰陵路以北的城区片。

3、兰陵三小:文化路南段和向阳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顺和路东段以南,教堂门前路以北的城区片(含泇佑村、坝口村)。

4、兰陵四小:文峰路南段以东,会宝路东段以南,兰邳路以北的城区片(含东三峰村、西三峰村)。

5、兰陵五小:滨河东路以东,文峰路以西,迎宾路以南,玉泉路和金盾路以北的城区片(含东纸坊村)。

6、兰陵六小:文峰路中段以东,九号路以西,桃李路东段以南,会宝路东段以北的城区片(含南徐庄村、柞城前村)。

7、兰陵八小:迎宾路以南,兰陵路以北,孤山河以东,看守所旧址以西(含兰陵路以南的赵官庄居民)。

8、兰陵九小:会宝路和顺和路西段以南,志成学校东侧道路以西的城区片。

9、泉山实验学校小学部:迎宾路和莲花山北路以南,兰陵路以北,看守所旧址以东,滨河西路以西的城区片(不含赵官庄村、赵家洼村)。

10、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文化路以东,向阳路南段以西,教堂门前路以南的城区片(含大坊村、小坊村、小新庄村、柿树园村)。

11、兰陵九中小学部:兰陵路西段以南,顺和路西段以北,大宗山路以东,抱犊崮路以西。

12、卞庄一小:新华路和会宝路以南,顺和路以北,中兴路以西,珠山三路(志成学校东侧道路)以东的城区片。

13、卞庄一小北校区:泉山路以东,塔山公园和滨河西路以西,泉山东路以南,新华路东段至塔山公园以北的城区片。

14、卞庄二小:珠山三路以东,泉山路以西,兰陵路以南,新华路和会宝路以北的城区片(不含赵官庄村居民)。

15、卞庄四小:迎宾路以南,开元瑞都东区(不含)以北,文峰路以东,柞城村以西的城区片(含柞城村)。

16、卞庄五小:抱犊崮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迎宾路以北,龙沂庄村以南的城区片(含龙沂庄村)。

17、卞庄街道中心小学:顺和路以南,泉山路南段以西,自立汽车销售中心以东。

18、苍山街道中心小学:苍山街道办事处辖区。

19、一片多校区:兰陵路以南,育才路以东,文峰路以西,会宝路东段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兰陵六小报名。

20、一片多校区:会宝路东段以南,育才路南段以东,文峰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兰陵四小报名。

21、一片多校区:迎宾路以南,孤山河以东,兰陵路以北,看守所旧址以西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八小或开发区赵官庄小学报名。(含兰陵路以南的赵官庄居民)。

22、一片多校区:兰陵路以南,抱犊崮路以西,顺和路以北,大宗山路以东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九中小学部或开发区大官庄小学报名。

23、一片多校区:抱犊崮路以东,珠山三路以西,会宝路以北,兰陵路以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九中小学部或兰陵八小或兰陵九小报名。

24、一片多校区:开元瑞都东区(含)以南,文峰路以东,桃李路以北,九号路以西的城区片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卞庄四小或兰陵六小报名。

25、一片多校区:泉山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莲花山北路以北,迎宾路以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卞庄五小或泉山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

26、一片多校区:惠民路以东,向阳路以西,会宝路以南,顺河路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三小报名,也可到实验小学或其分校报名。

2019 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

1、兰陵县实验中学:县城迎宾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兰陵路以北,文峰路以西的城区片。

2、兰陵县第二实验中学:莲花山北路以南,滨河西路以西,会宝路中段以北,泉山路以东的城区片(含前埝头社区、西埝头社区)。

3、兰陵县第三中学:县城迎宾路以南,兰邳路以北,东二环路以西,文峰路南段和柞城村以东(含南城里、小北山、东三峰、西三峰)。

4、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初中部:迎宾路以南,泉山路以西,会宝路以北,抱犊崮路和珠山三路以东的城区片(含开发区赵官庄)。

5、兰陵县第八中学:莲花山北路和迎宾路以北,小岭河和滨河西路以西,泉山路北段和抱犊崮路以东的城区片(含龙沂庄、东纸坊、西纸坊)。

6、兰陵九中初中部:金盛路和兰陵路以南,抱犊崮路和珠山三路及志成学校东侧道路以西的城区片(含开发区大官庄)。

7、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农展中心东侧南北路以东,代村商城北路和教堂门前路以南,泇河故道以西的城区片。

8、兰陵县卞庄街道第二中学:?v河故道以东,滨河西路和兰邳路以西的城区片及卞庄街道办事处辖区。

9、兰陵县苍山街道初级中学:苍山街道办事处辖区。

10、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抱犊崮路以西,金盛路以北的开发区辖区及苍山街道晒钱埠小学学区、上岭小学学区、坞邱小学学区、尚庄小学学区。

11、一片多校区:兰陵路以南,育才路南段以东,东?v河以北,文峰路南段以西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到兰陵三中就读,也可到实验中学就读。

12、一片多校区:迎宾路以南,文峰路北段以东,柞城村以西(含柞城村),兰陵路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到实验中学就读,也可到兰陵三中就读。

13、一片多校区:兰陵路以南,育才路南段以西,东?v河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到实验中学就读,也可到实验二中就读。

14、一片多校区:会宝路以南,志成学校东侧道路以东,?v河故道以西,代村商城北路以北的城区片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到卞庄二中就读,也可到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15、一片多校区:抱犊崮路以西,金盛路以北,迎宾路以南的城区片,居住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到兰陵九中就读,也可到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就读。

附件 5

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学校和科室

咨询电话

兰陵县实验小学

0539-5211625

17854973188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0539-5238966

15725292599

兰陵县第三小学

0539-5327336

兰陵县第四小学

0539-5977217

兰陵县第五小学

15092912678

兰陵县第六小学

0539-6379538

兰陵县第七小学

13853938127

兰陵县第八小学

13792934663

兰陵县第九小学

15065965222

卞庄街道中心小学

13181219859

卞庄街道第一小学

13581085808

卞庄街道第二小学

13583966997

卞庄街道第四小学

0539-5200773

15064935315

卞庄街道第五小学

13563981641

兰陵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

13583982085

苍山街道中心小学(原金岭镇

18315693609

中心小学)

兰陵县实验中学

0539-52655980539-5211826

兰陵县第二实验中学

0539-7925010

兰陵县第三中学

0539-59718000539-5971813

兰陵县第八中学

13954438300

兰陵县第九中学

0539-5206966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0539-26530990539-2653088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0539-5351008

卞庄街道第二中学

13678697868

兰陵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

13665492778

苍山街道初级中学(原金岭中

13792925758

学)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608 室)

0539-5230831

0539-5123176

招生监督电话:0539-5280503

附件 6

2019 年兰陵县城区新生入学材料明细表

2019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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