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购房者:
您好!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购房环境,让广大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买到理想、合法、手续齐全的房产,避免购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有关购房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查看、核实
1、购房时,应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五证一照一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照一书”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确定开发企业“五证一照一书”齐全的基础上再做决定是否购买。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之中最后一个颁发的,是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是否合法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任何以认购、预定、排号、内部认筹、吸纳会员、发放VIP卡等形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预定金性质费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购房者交款时应慎重考虑,风险自负。
3.实地勘察商品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形象进度状况,实地户型与图纸或者楼盘模型是否一致等情况。
二、选房、签约
1、要仔细认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在建商品房因土地范围、施工进度的不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也不同。不在预售许可证范围之内的楼盘是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购房消费者若购买未经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不受法律保护。
2、购房者在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前,要仔细查看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定的合同,是不是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合同样本后,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再与售房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以免被虚假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所蒙骗。
3、所交购房款(含定金、首付款)须缴入兰陵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指定的销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如缴入非资金监管账户可能使你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竣工、交房
1、交房时,要实地查验房屋质量,认真核实商品住宅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得到开发企业明确的答复。
2、要求开发企业提供所购商品房“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如开发企业不能提供以上两书,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
为维护您的购房合法权益,请您在购房时,务必按照上述提醒进行购房。特别是开发建设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私自与开发企业达成协议并交纳资金,对此产生的风险和纠纷将由业主自行承担。如在购房过程中存在疑义或异常现象,请及时向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咨询和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咨询、监督电话: 0539—5530636
兰陵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0月15日